今天早上,突然有所領悟。
小時候,努力讀書,是為了給只有小學學歷的爸爸媽媽爭一口氣。
有時候,會賭氣地想:我是"為了他們"而唸書,那麼,等我畢業,我的責任就完了了吧!
沒想到,畢業了、結婚了、40歲了,
生活中還是充滿了大大小小的"為了他"、"為了她"、"為了他們"、"為了XXX"....
偶然間,聽淑芳姐講,佛教要人們「隨喜」,意思是說:
「當你可以真心地為他人的好而歡喜時,可以得到比自己獲得的好,還要加倍的福報!」
稍微引申一下:
當我真心地付出,讓他人獲得喜樂之時,我將得到更大的快樂!
這不就是,「我為人人、人人為我」的真義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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